聖嚴法師曾說過一句名言:「想要的很多,但是真正需要的其實不多。」但是,每一個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想要」跟「需要」之間的界線,就不太一樣。譬如說,名牌包包,對我來說,不是很需要,也沒有很想要。可是,對某些人來說,沒有名牌包包,就幾乎活不下去。
「想要」跟「需要」之間的界線,到底在哪裡?聖嚴法師認為,這就要考慮自己的收入,並且還要跟所處的地位、工作的性質、生活的環境等條件互相配襯。
例如,一般人寫字的時候,只要用普通的原子筆就可以。但是,如果是在簽訂國際合約的場合,就可以考慮用一支比較好的筆。甚至,雙方各用一支很好的筆,然後兩支筆交換。因為,這個場合使用的筆具有紀念性,簽約以後,可能變成歷史的文物。否則,隨便使用品質很差的筆,給別人留下「草草了事」的印象,誤以為承辦的人不重視這個簽約儀式。

 



只是想要不是需要
再以穿衣為例,建議大家要考慮自己的身分和出席的場合。在家裡穿平常的休閒服就可以,但是到了一個正式的、國際的宴會場合,就要講禮節,不只是衣著鞋子,甚至髮型,都有一定的標準,如果沒有按禮數來穿著,很可能被拒於門外。出家人平常穿得很簡單,但是出席重大的典禮或宗教的儀式,還是有禮服,不是為了炫耀或裝扮,而是為了場合的需要,尊重該有的禮節。
如果,沒有要參加什麼重要的典禮或宴會,純粹只是為了趕時髦,追求流行,炫燿自己的財富,彰顯自我的品味,甚至沒有那樣的能力,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心裡的欲望,這就不是「需要」,而是「想要」。
有時候問題並不是出在能力上面,而是跟自己的身分或外型不匹配。
看別人手提漂亮的皮包,穿著美麗的鞋子,考慮財力,自己也買得起;但是,買來之後,提在自己手上就是不對勁,別人看了也覺得不搭調,這是同樣不是「需要」,而是「想要」。當「想要」的東西,超過自己真正的「需要」,任何形式的「消費」,就會變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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