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 關 台端詢問松山機場是否能針對民航機拍照乙案,本站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台端9841日 電子郵件辦理。


二、    松山機場為「軍民合用機場」,有別於純粹的民用機場因此松山機場的周圍在國防上被稱為「要塞堡壘地帶」,經與空軍松山指揮部確認松山機場的周圍管制的方式受到「要塞堡壘地帶法」所限制,節錄「要塞堡壘地帶法」與您問題有關之條文如下: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七四總統令修訂公佈的「要塞堡壘地帶法」中第三條要塞堡壘地帶除有特別規定者外,陸地及水面均分為第一、第二兩區,天空則分為禁航與限航兩區,依地形交通及居民狀況規定如下:
(
)自基點或基線起至外方約四百至 六百公尺 以內為第一區。
(
)自第一區界線起至外方約三千至 四千公尺 以內為第二區。
第四條第一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
(
)非受有國防部之特別命令,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
第二款~第五款略
(
)要塞司令對於本區內裝置無線電短波收音機、播音機或畜養鴿類、犬類或施放鞭炮、煙火及其他類似事項,得加以禁止。
第五條第二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
(
)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
第九條犯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三、    如上述,您所提出的問題『可否在濱江街跑道頭拍攝飛機起降?』,依據上述「要塞堡壘地帶法」規定您所在的海釣場區域雖然屬於民間用地,然而該區域仍位於「要塞堡壘地帶法」中第一區域及第二區域範圍之內,是不得進行攝影等相關活動的,由於松山機場位處於台北市都會區當中,我們除了提供大眾必須之空中交通運輸服務之外,同時也必須肩負飛航安全考量,因此希望機場四周居民能多多體諒並且配合。


四、    目前我們在執法上仍儘量採取柔性規勸方式進行,並且在機場圍牆上公佈上述法律規範及禁止攝影等標語希望多利用告示牌及標語方式讓民眾能有所了解並自我約束,目前我們仍透過航空警察人員進行宣導驅離作業,希望您能夠體諒。


五、 另為加強服務品質與提昇案件處理時效,並作為本站研擬改善參考意見,企盼惠予配合填寫「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相關網址:http://www.tsa.gov.tw/columnh/pollinglist.asp?id={4CF1F082-7746-488D-9A3E-129CA3CB224D}。



 

順祝

    健康愉快!!

 

台北國際航空站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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